2004年6月27日 星期日

媒體經營三標準 江霞不及格

 




在漫天的撻伐質疑聲浪中,江霞還是坐上了華視總經理的寶座,她要大家給她三個月的時間來證明能力。其實,這場「華視大戲」究竟是否酬庸並非重點,政治酬庸雖不是好事,但自古皆有沒什麼了不起,但唯獨不適用於需高度專業的領域,媒體是其一,尤其又是領受民脂的國家公器。






媒體人應捍衛言論自由

所謂媒體管理專業為何,筆者並非傳播專才,按照粗淺的媒體知識認知,最起碼應有三個要件:其一是須嫻熟媒體生態,相信這一點江霞應可適任。


再者,高度管理才能亦不可或缺。江霞究竟有無管理才能,過去沒有任何紀錄、歷程以資證明,高階管理人才的聘用從來都應該是以可證明的學歷資歷為基礎,如華視前任總經理徐璐,雖也被質疑其任命是政治酬庸,但她在台北之音擔任總經理的實務經驗,使人無法挑戰她的專業才能,今天江霞怎可要求納稅人以三個月時間瞭解她到底有沒有能力來搪塞外界質疑,這對專業無疑是最嚴重的踐踏。


最後,也是筆者認為最重要的條件:媒體倫理。


何謂媒體倫理?在筆者的定義中,媒體倫理的核心價值應是自由主義的底線,一個媒體經營者最基本的條件,除了必須嚴守分際不為政治宣傳所用外,更必須具備熱情擁抱自由主義的知識份子風範。


所謂的「知識份子性」當中包括:尊重知識、指責他人時應有真憑實據、有理性討論並接受批評的雅量、不淪為任何人政治傳聲筒,非但不能以集體力量(政黨、族群、國家)壓制、箝錮個人言論思想表達,更要盡其所能捍衛言論自由,這應是一個健康民主社會中媒體應有的倫理與自由主義精神。若此標準檢驗之,江霞在過去一段時間的言論,包括「外省人的歌仔戲」,「泛藍藝人不要進華視」等等,都離這種最低倫理標準差得太遠,表現令人扼腕。


以此三標準一一評斷江霞,可以說是媒體的專業不足、倫理不行,不曉得她究竟還剩下什麼?若江霞任命案真是一樁百分之百的政治酬庸,那麼可以說是極不恰當的酬庸;但若非酬庸就是政治任命,那我們不免要合理懷疑,難道陳水扁需要的正是江霞的政治作為─即是由其來強化族群撕裂嗎?


 


——蘋果日報,2004年06月29日






 


黨政軍退出媒體成口號

像這般將政治黑手赤裸裸伸入媒體的作為,對照過去民進黨喊得震天價響的黨政軍退出媒體的口號,不正是一齣最可笑、諷刺的歷史戲碼?


看看江霞這幾天的言論中,唯一一句讓筆者愛聽且頗感興味的話:她說,她對偷拍反感,因為「水準很差」─雖然並不意味這句話就使她適任華視總經理。《非常報導》光碟被認為是社會集體低俗化的產物,跟偷拍比較起來,在低俗評比上恐怕猶「低」一籌,倘若江總經理反對低俗的偷拍行為,我倒想問問她:妳反不反對「非常光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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